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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师范大学学生公寓服务考核办法(修订)
2007-10-09 16:05   审核人:   (点击: )

为了强化公寓管理育人、环境育人、服务育人的功能,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、整洁、温馨的生活环境,创建和谐化公寓、人文化公寓和标准化公寓,确保学校的稳定,特制定本考核办法。 

一、检查考核

中心应严格按照学校核拨经费及要求的服务项目进行日常检查,并做好记录。监督检查科以中心自查记录为主,并结合随机抽查、专项检查、联合检查、调查问卷等形式,完成对中心服务质量的考核。学期末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核算和奖惩。 

二、考核内容

本考核办法包括公寓设施管理考核、管理制度考核、清洁卫生考核、治安消防安全考核、思想政治工作考核、师生满意度考核和奖惩七个方面。 

公寓设施管理考核(20分)

1、保证公寓水、电、暖的正常使用,保持公寓设施完好。(4分)  

2、公寓内公共场所的门窗、玻璃、照明、公用盥洗室、卫生间的公共设施完好率达98%。(4分) 

3、公寓内公共场所设施维修及时,零星维修在24小时内修复。(5分) 

4、有防盗措施,按防疫规定,并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地投放防鼠、防蟑螂药品并做好记录。(4分) 

5、公寓内消防、灭火设施齐全,消防通道畅通,符合有关安全规定。(3分) 

管理制度考核(20分)

1、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,工作人员服务规范并有相应的考核制度。(5分) 

2、准确掌握学生住宿的基本情况,入住、退宿均有明细记载。(5分) 

3、有公寓内部节水、节电管理措施,有自查纪录。(5分) 

4、按《山西师范大学公寓水电管理办法》中的有关规定对学生公寓的水电进行管理。(5分) 

清洁卫生考核(30分)

1、公寓内走廊、地面、墙壁、楼梯、灯具、门窗干净整洁,楼道内无垃圾。(5分) 

2、厕所无臭味、无污垢、无异味,盥洗室地面、水池干净,无杂物和卫生死角,少蚊蝇。(7分) 

3、公寓内无乱贴、乱画现象。(5分) 

4、学生毕业离校后,所住宿舍粉刷、家具维修及时到位,保证正常使用。(8分) 

5、垃圾桶每日清理,无堆积。(5分) 

治安、消防、安全考核(20分)

1、值班人员衣着整齐,挂牌上岗,文明礼貌,态度热情,不与学生发生冲突,无脱岗现象。(5分) 

2、有来访、来客进出记录,杜绝游商小贩进入学生公寓。(5分) 

3、坚持24小时值班,有值班记录,工作人员能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,无安全隐患和火灾事故发生。(5分) 

4、做好假期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,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。(5分) 

思想政治工作考核(5分)

1、有定期开展“文明楼、文明宿舍”评比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。在学校有关部门的支持下,做好创建文明楼、文明宿舍工作。(3分) 

2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进公寓的工作。(2分) 

群众满意度考核(5分)

问卷调查学生满意度达85分以上。(5分) 

奖 惩

1、获得校、市、省级奖励的单位或个人均给予适当奖励。 

2、接到师生员工对服务质量的投诉时,经核实无误后依据考核办法的规定扣除相应的分值。 

三、考核核算

1、本年度在岗正式职工岗位津贴和职工应领工资总额的10%作为运行安全与服务质量保证金,按学期核算一次。 

2、本办法考核内容的具体结果以考核通知单为准。 

3、学期末考核结果的汇总值即为对服务质量保证金的核减值。 

本办法自2008年1月起实行。 

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。 

山西师范大学  

后勤管理处  

2007年10月1日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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