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:
根据山西省资金中心对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的安排和要求,我校的住房货币化补贴开始申报。
住房货币化补贴的实施关系着全校教职工的切身利益,政策性强,涉及面广,要求严格。各单位、各部门要把住房货币化补贴方面的政策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,让教职工了解政策,实事求是地进行申报。
住房货币化补贴申报以自愿为原则,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各单位确定一名专管员,负责本单位职工的申报事宜。
二、请各单位专管员根据附件1中的申报流程推进申报工作。有疑问请咨询后勤处房产科。
三、申报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,逾期另行通知申报,本次不予受理。
四、未尽事宜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。
备注:
1、根据山西省住房补贴政策规定,对隐瞒住房情况,弄虚作假领取住房补贴的个人,根据房改有关规定,除令其退回住房补贴外,将给予教职工个人3倍住房补贴的经济处罚,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。
2、后勤处房产科电话:0357-2052277
山西师大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办公室
2020年12月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