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房产产权转移的相关政策规定及学校2016年1月9日校长办公会议相关决议,我校房屋产权过户分不同区域需提交手续如下:
1. 贡院街、C区、华盛房源
(1)买卖双方身份证复印件
(2)买卖双方结婚证复印件
(3)过户申请(双方签字,按手印,领导签字)
申请上必须注明:过户的所有费用及房源的纠纷与师大无关,我XXX愿意承担一切责任。
2. 一、二、三校区房源
(1)与贡院街、C区、华盛所需全部相同资料
(2)买方提供学校教职工证明(校外人员不得购买)
(3)房产证复印件
(4)卖方已故人员需提供公证书(遗产公证)
注:买卖双方当事人须亲自到我处房产科办理,按手印。
后勤管理处
2018年5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