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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公寓住宿管理办法
2023-05-12 16:22 房产管理科  审核人:   (点击: )


    为了进一步加速教师公寓流转,规范教师公寓的申请使用,提高教师公寓的使用效率,保障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管理办法。

一、公寓类型、房间定员及物品配置

北区教师公寓,2人间,物品配置有单人床、床垫、褥子、被子、枕头、桌子、椅子、空调、电视、热水壶、窗帘、衣架等。

二、安排原则

1.最大限度保证教学、科研秩序正常进行。

2.最大容量为教职工提供住宿,不安排午间休息。

3.后勤管理部派专人负责,由中标的物业公司代管。

4.加快流转速度,提高使用效率。

三、申请住宿人员范围及住宿办法

1.全天、晚上或连续两天及以上有教学和工作任务的任课教师;各学院每学期开学前依据教学任务提供周一至周五《教师公寓住宿备案表》(盖章签字),凭企业微信登记住宿。

2.因工作需要和课程调整,需要安排住宿的教师或行政人员,由所在单位开具《教师公寓临时住宿报备单》,凭企业微信登记住宿。

3.博士后等科研人员。依据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证明安排住宿。

备注

1.教师公寓住宿以学期为单位备案,一学期一备案,学期结束后,住宿备案取消。

2.各单位按需提供住宿名单,若入住率未达70%,则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。

四、日常管理

1.公寓实行酒店式管理模式,工作人员入室保洁。被褥、床垫、褥子统一配备,定时清洗、统一更换。

2.室内配备的家具、床垫及其它物品均为公寓固定资产,不得搬出或转借他人。损坏或丢失公物按原价赔偿。

3.被罩、床单、枕套、枕巾等四件套需个人自备,无四件套不得入住。学校为教职工个人自带物品提供暂存服务(被芯尺寸:160cm*220cm,床尺寸:100cm*200cm)。

4.住寓职工必须按指定床位住宿,未经许可,不得个人互调床位。不允许向职工、临时工或其他非住寓人员转让、转租或暂借床位。

5.凡入住员工,须办理相关手续,缴纳住宿押金 100 元/人,退出公寓楼住宿经工作人员查验,无物品损坏或丢失后,退还住宿押金。

6.作息时间:6:00—23:00,当日超过2200不再安排住宿。

五、住宿流程

1.职工凭企业微信在值班室登记,工作人员核实后,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住宿登记。

2.登记完成后,工作人员根据公寓住宿情况安排房间。

3.职工凭房卡入住相应房间。

六、退宿办理

1.退宿时间:于次日10时前退宿。

2.退宿时工作人员入室检查,确保室内物品完好无损,若有污损须照价赔偿。

七、住宿管理制度

1.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公寓相关管理规定,服从安排和管理,配合安全、防疫检查等工作。入住人员自觉维护公共环境卫生,严禁在楼道内乱扔垃圾、堆放杂物。垃圾袋装放于指定位置。

2.住宿人员须爱护公寓内公共设施设备,如人为原因损坏设施,将由当事人照价赔偿。

3.公寓内的所有设施设备、管网线路等不得私自拆除或更换,如确需维修或更换的请报告值班室,将安排专业人员维修,如有故意破坏,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。

4.房卡、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,离开公寓要关好门窗、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,做好防火防盗工作。

5.公寓每个房间配备的物品要爱惜使用,若有损坏须照价赔偿。

6.严禁在公寓内存放易燃、易爆、有毒以及腐蚀性、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卫生和安全的危险物品。

7.严禁在公寓内酗酒滋事、大声喧哗,不得影响他人休息和学习。

8.严禁在公寓内从事黄、赌、毒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。

9.住宿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的,将根据情节进行劝说、教育或通报学院、部门,直至取消住宿资格。

 

 

 

后勤管理部    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2月15日     


 附件1:教师公寓住宿备案表.xlsx

 附件2:教师公寓临时住宿报备单.docx

 
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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